第七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
租賃期間,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:水費、電費、燃氣費、有線電視費、網絡費、物業管理費等因乙方使用房屋產生的費用。乙方應按時繳納上述費用,如因乙方未按時繳納而產生滯納金或罰款,由乙方承擔。
第八條合同的解除
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,可以解除本合同。
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,本合同自行解除。
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,收回房屋:
(1)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[15]日的;
(2)欠繳各項費用達[XXXX]元的;
(3)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;
(4)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;
(5)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;
(6)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。
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:
(1)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達[15]日的;
(2)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、健康的。
第九條違約責任
租賃期內,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,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,應提前[30]日通知對方,并按月租金的[100%]支付違約金給對方。
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的,每逾期一日,須向乙方支付月租金[0.05%]的違約金。
乙方未按時返還房屋的,每逾期一日,須按月租金的[0.05%]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費,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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